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按照区委组织部部署,2月2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内容丰富的固定党日活动。富拉尔基区法院六个党支部在规定时间,以学习、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了《党章》中关于党费的说明及规定,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市中院工作目标任务等内容。根据学习内容谈了心得体会,进行了专题讨论,并结合自身工作就做好本职工作进行了发言。
首先,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试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指出,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其次,根据市中院下发的《全市法院干警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测试的通知》,各支部党员自觉学习并带头参与讨论,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要具备“四个自我”——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最后,各支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市党代会精神等,强调坚定不移地服务保障大局,坚定不移地落实司法为民,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改革,坚定不移地推进信息化建设,坚定不移地打造过硬队伍。
各支部党员活动后纷纷表示:“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要树立良好作风、提升自身形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按照上级精神,更好的立足本职岗位,落实好市中院制定的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一流的状态投身于提高审判质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发展理念,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推进司法公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