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法〔2016〕14号
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
(2016-2018)
为认真落实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及“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的鉴定承诺,适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现根据上级院的整体部署,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妥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深入推进以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整合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狠抓规范化、职业化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公开水平。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1、工作重点:严格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以人民满意为唯一标准,把执行工作作为当事人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遁形;引导公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2、具体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标准不严、恢复执行不畅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推动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基本形成。
三、具体措施
1、找准集中执行优势
有效弥补信息化执行局限。富区法院执行案件总量始终高位运行,2015年受理598件,2016年至今共受理728件,其中大部分案件集中在乡村或厂矿。针对农村人口多、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比重高、信息化手段查人找物尚存局限性的工作实际,大力推行“出现场”“集中化”“常态化”的执行行动。而针对大型厂矿单位,集中执行效果也较为显著。
有效弥补单兵作战局限。根据案件难易不同,建立在线查控、常规执行、集中执行三级递进执行模式。所有案件先行通过司法查控平台筛查财产线索,将简单案件由执行法官常规办理,将规避、抗拒执行案件,需现场查控、清空、交付的案件,及标的额虽小,但权利人因伤致贫、因案致贫影响基本生活的涉民生类案件,纳入集中执行范围,着力强化威慑力,提高成功率,确保执行人员人身安全。
2、整合集中执行资源
构建执行工作团队。打造由分管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庭长分级负责的执行团队,实行团队间区域化集中分案,团队内案件繁简分流,根据需要零整结合灵活开展执行工作;增配执行辅助人员,执行法官、执行助理和书记员配置基本达到1:1:1,加强执行工作队伍的建设和完善。
建立统一执行机制。依托执行指挥系统,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对重大案件寻求、开展法院间协作执行。创新疑难案件交叉执行工作机制,试行疑难案件挂牌招标制度,将信访强烈、督办进展缓慢的案件纳入招标范围。
3、强化执行管理
坚持规范化执行。严格遵照富区法院对廉洁执行、规范执行的纪律要求,制定适用据传、拘留、罚款措施的规范性意见;严格按照“执法必带、每案必用”的要求规范使用执行记录仪;开展执行专项自查,通过抽查卷宗、回访当事人、个别访谈等方式,查摆问题,落实整改。
坚持信息化执行。落实执行全程录音录像,执行人员每人1台单兵记录仪,,1台360度全方位执法记录车,全部接入执行指挥中心数据库,实时监控进展、实时下达指令、及时固定证据;用足用好执行工作微信群,以更加便捷、灵活的方式传递信息、反映情况,成为集中执行的重要帮手。
坚持人性化执行。针对被执行人确有困难的特殊案件、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员,以及婚丧嫁娶等特殊时段,法院合理采取暂缓执行、执行和解等人性化处理方式,彰显司法温情与智慧。
4、注重借力延伸
扩大社会参与范围。通过与工商、土地、银行等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创新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见证集中执行;与社区、村委、派出所建立执行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熟、地熟的优势。
加大失信惩戒。用足用好纳入黑名单、限制消费、公开曝光等措施,严格落实审批制度,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强化对失信党员和涉公职被执行人的制约。
加大刑事制裁力度。对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情形,依法移送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通过打击拒执罪等专项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最终彰显司法权威,净化执法环境,促进社会诚信。
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