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年”活动开展后,富区法院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案件质效,坚持以优质司法服务积极创建“三个一流”和推动“两个年”活动扎实开展。该院把做好群众工作、落实好每一项便民措施为重点,为当事人提供全程优质服务,要求每名干警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要遵守司法礼仪,讲好“三种话”,做到接待热情、解释耐心、回复周详。这“三种话”说到百姓心坎上,传递出司法服务的好声音。
一是讲好“文明话”。作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该院始终坚持把文明办案作为工作的常态,树立文明、公正、亲民、廉洁的法院形象。该院将《人民法院忌语和文明用语》收录在制度汇编中,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将文明用语作为日常工作中接待当事人的常用语,无论是业务部门还是综合科室,提倡人人讲文明话,“您好”、“请坐”等等,让当事人如沐春风,感受到文明办案的新风尚。在此基础上,该院将“立案窗口”打造成文明司法的响亮品牌。做到心中有群众、服务有方法。完善诉讼服务平台,细化服务内容,做好诉讼引导,全方位落实好每一项便民措施,将“立案窗口”打造成司法为民的响亮品牌。
二是讲好“家常话”。在活动中,要求法官要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出人人争做“平民法官”,要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在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办案的评判标准。对待当事人不摆架子,用 “家常话”解决老百姓心中的怨气,把“家常话”当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宝。对待来诉来访的当事人避免讲套话,要保持和蔼的语气,通过倾听的过程建立起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相互信任,减少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消极抵触情绪,拉近当事人与法院的感情距离,为顺利化解纠纷奠定基础。用群众能够接受语言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用细心、耐心和同情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在法、理、情之间寻找结合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讲好“法律话”。该院在“两个年”活动中,把加强学习、提高法学理论水平作为重点,提出法院干警在工作中体现文明、亲民的办案作风同时,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讲好“法律话”。 在讲“法律话”时要力求专业、通俗、简练,针对一些专业的法律术语老百姓理解有难度,要以百姓容易理解的书面、口头形式进行解释,对法律赋予的权利要逐项告知当事人。从立案、开庭到判决宣判后,全程做好释法解疑工作,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要耐心答复,解释法律术语时要做到口语话,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