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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富区法院:今天,我们都是国家安全宣传员!

发布时间:2020-04-15 10:40:09




    今天是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今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发送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内涵宣传视频、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以文字、图片、视频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干警将宣传信息转发到微信工作群、家庭群、朋友圈,通过线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随后,组织干警线上填写《黑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实施情况的调查问卷,从而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地域安全风险能力。

    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发挥“两微一网”和普法新媒体的优势,强化网络普法的宣传效果,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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