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区法院团支部获得“2019年度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王世博获得“2019年度全区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书记员刘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书记员刘嘉钰获得“2019年度全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法警大队司法警察金煜伟、政治部科员于文翠、立案庭书记员张新颖获得“富拉尔基区青年榜样”荣誉称号。
富区法院团支部连续三年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团支部紧抓政治建设,2019年度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4人,其中1人表现突出,现已成为发展对象。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团中央“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观看“黑龙江共青团”抖音直播,全员参加团课学习活动。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富区法院团支部全员参加防疫工作。有的团员过年没有回老家,主动请缨参加值班执勤。有的团员提前从外地赶回单位,隔离期满后立即参加一线防疫工作。此次获奖的团员青年平均执勤30余次,累计执勤120余小时,彰显了青春的力量和团员的担当。
富区法院团支部将继续在院党组及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传承发扬“五四精神”,凝聚青年力量,让青春在奋斗中有为,让青春在奉献中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