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行】齐市富区法院:民法典第四场宣讲——走进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0-09-11 11:35:44
9月11日上午9点,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谊兰应邀来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富拉尔基区分局,为公安民警讲解民法典部分内容。
王谊兰首先介绍了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公安民警对民法典有了初步的认识。随后,王谊兰同志以案释法,通过典型生动的案例讲解了民法典中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内容。其中,王谊兰法官重点讲解了民法典第314条、第1106条、第1254条规定,涉及了“ 拾得遗失物送交公安机关”“ 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负责查清高空抛物、坠物责任人”等三个方面。
本次宣讲会,是富拉尔基区法院在民法典颁布后的第四场宣讲,在推进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过程中,富拉尔基区法院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倡导法官要做学习的领跑者和宣传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以案释法在普法中的作用,为民法典实施做好积极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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