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不足道的小事,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终酿苦果……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3日,被告付某将自己车辆停在原告申某经营的店铺门前,申某以影响其生意为由拒绝其将车辆停在此处,双方继而发生争吵,付某与申某的爱人王某发生殴打,与付某同行的被告孙某与申某随之发生殴打,致使双方均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及拘留,申某受伤住院。
审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本院将二人传唤至法院,双方均坚持自己无过错,情绪非常激动,庭审一度无法进行。双方均坚持是对方先动的手,主审法官将公安机关提供的现场录像反复观看,最终认定双方均系主动参与付某与王某之间的打斗,于是,本院认定,双方对本次侵权案件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孙某应负担申某的各项损失合计一万余元。
法官寄语
在全民倡导文明的当今社会,民众应提高自身修养,不仅用法律惩戒不良行为,更应以道德约束自身。人们在纠纷发生时不能理性对待、予以化解,反而以拳脚相向、激化矛盾,最终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