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亚轩、执行法官姜圣智收到了申请执行人送来的锦旗,申请执行人向两位法官以及全体执行局干警表达了内心真挚的感谢,感谢她多年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化解。
2014年,因郝某拒绝偿还向刘某的借款6万多元,刘某一纸诉状将郝某告至法院。次年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后,这起案件到达了富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几年来,由于郝某一直外出打工,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多次恢复执行,财产查控多次,富区法院执行干警穷尽一切可能的措施对被执行人郝某进行查找,从未放弃。
直到日前,申请人刘某听说郝某在山东省德州市打工后马上联系了执行案件承办人姜圣智,姜法官和另一名执行干警朱英男马上购买车票,连夜赶到德州,多方打听后找到了“消失”多年的被执行人郝某,郝某的身体状况很差,打工收入微薄,经姜法官反复调解,申请人表示了理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郝某每月偿还1600元直到本金及利息全部还清为止。至此,刘某多年心中惦念的事情终于有了着落。
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身体较差、收入微薄,同时更要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情形,执行法官认为应力争从各方面做工作化解执行双方的争议。在执行案件过程中积极做执行双方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各方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多番做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和解并履行执行方案。最后在执行法官的辛勤努力下,案件得到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