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今年以来,富区法院创新立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平台,细化服务内容,全方位落实好每一项便民措施,做到心中有群众、服务有方法,将“立案窗口”打造成司法为民的响亮品牌。
启动诉前鉴定机制,做到司法惠民。为公正高效地处理健康权、医患纠纷等案件,有效解决司法鉴定周期长、增加当事人诉累的实际问题,该院建立诉前鉴定机制。诉前鉴定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当事人可以根据诉前鉴定结论,选择解决纠纷渠道,理性进行诉讼。对于选择诉讼渠道解决纠纷的当事人,立案法官结合鉴定结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使纠纷化解在立案阶段,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诉前鉴定使案件争议事实更为清晰,为审理案件奠定了基础,同时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使司法服务成果真正惠及到人民群众。
建立诉前调解流动站,做到司法便民。为实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该院将立案关口前移,建立诉前调解流动站。为实现诉前调解全覆盖,该院成立流动调解组,设专门联络员1名,与全区33个社区建立联系。专门联络员除定期到各社区进行了解情况外,还通过电话与各社区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矛盾,联络员负责向流动调解组反馈情况。调解组除定期到各流动调解站进行法律咨询服务,还根据专门联络员反馈的情况随时到调解流动站帮助群众解决纠纷。调解组针对双方矛盾,帮助协调化解,耐心地进行释法解疑,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为群众排忧解难,方便了基层群众,促进了辖区的稳定和谐。
实行立案缓冲制度,实现司法利民。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因家庭琐事堵气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针对此类案件的特殊情况,该院立案庭实行立案缓冲制度,向当事人发放暂缓立案通知书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要慎重考虑。为避免当事人对这一制度产生误解,立案法官充分进行释明,耐心的做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珍惜亲情、相互包容体谅,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影响家庭和睦。立案缓冲制度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关爱和温暖,此项制度自实行以来,该院离婚案件减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