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在部署2011年执行工作时强调,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依靠制度优势,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由此可以看出,在现阶段“执行难”仍是困扰人民法院的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几年来,全国各级法院都在努力寻找破解“执行难”的对策,通过对案件的执行使我们充分认识到造成执行难并非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经济、社会和体制等一系列问题的集中体现,亟待构建涵盖执行威慑机制、联动机制等内容的长效机制。如何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两个素质,提升执行能力水平
执行工作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这就要求在构建执行长效机制中必须组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执行队伍。也就是说只有重视政治和业务两个素质的提高,才能培养出法律功底深、执行理念新、责任意识强的精兵强将。在两个素质建设中,要牢牢把握住政治思想教育这个基础,确保执行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法官的职责就在于执行好每一个案件,让群众切实地看到、感受到法律是如何在公平正义中维护和实现他们的权利的。这一职业特点决定了在开展教育活动时,要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执行法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在教育的基础上突出抓细节、抓环节、抓规范,确保执行程序合法、行为规范、作风文明,以此消除和避免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产生的“合理怀疑”。
执行业务技能是执行好案件的关键,要增强执行经验和技能,提高执行技巧和本领,就是要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学习,更新知识、拓宽视野。深厚的法律功底,为案件的顺利执行提供了理论基础。使执行工作不仅成为帮助当事人实现权利的过程,更是为当事人释法解疑、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的过程,同时通过这个过程,还能起到塑造法官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作用。
二、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成效,整体推进执行工作
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从全院工作的角度去思考,把握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推动从立审执三方面入手,整体推进执行工作。
要注重抓合力,全程努力推进执行工作,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完善内部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和鉴定多个环节的协作配合,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从立案环节开始,把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和执行工作联系起来,对一些执行无望的案件,加强诉讼指导,把风险充分告知当事人,减少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
要注重抓源头,健全执行信访处理机制,设立专人负责执行信访接访,并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将一批滋生矛盾激化苗头、涉及民生利益的案件纳入台账管理,从源头抓起,进一步规范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完善执行信访工作的考评机制,信访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
要注重抓效果,强化依法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有效执行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环节。生效判决能不能顺利执行,直接影响着公民对法律的看法和信仰,也体现着法律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应正确处理审判与执行的关系,在公正审判的基础上,强化司法执行职能,依法行使好执行权,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三、构建长效机制,整合力量、上下联动,协调攻克执行难题
执行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构建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它需要多方配合、多措并举。抓好执行规范长效机制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内外监督机制有效衔接的合力,才能做到以机制保公正、促廉洁、树形象。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期协助执行网络。在党委领导下,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社会联动。破解执行难,需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党委领导为后盾,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在遇到重大执行案件、采取重大执行案措施时,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使案件在取得良好执行效果时,还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汇同社区,派出所等人员,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熟悉当地情况的信息优势,及时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提高执行效率,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文书、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案件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及时提起公诉,法院及时审判,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二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克服信用制度不健全的缺失。在这个机制下,被执行人若有能力履行债务,而拒不履行债务,则其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接受各种政治荣誉等,都将受到严格审查与限制,逐步从法律、经济、政治、道德、生活、舆论等方面给不讲诚信的赖帐户布下一张综合网。促使被执行人认识到,只有自动履行债务才是其唯一的选择。
三是建立司法救助机制,构建以稳定为基础的特困群体救助机制。由区政法委牵头,完善社会救助机制,针对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在穷尽执行措施的基础上,利用已建立的救助专项资金对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从而解决一批信访难案。通过这一机制,使生活确实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先从救助基金中获得社会补偿,保障基本人权的需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救助制度的实行,化解了特困群体参与市场的风险,确保了社会稳定,是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
四是健全执行监督机制,保障执行权规范行使。以执行流程管理为抓手,明确执行人员在执行程序中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法定义务和职责范围。拓宽内外监督渠道,从当事人监督、分权制约监督、上级法院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入手,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为核心的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合理配置民事执行权,有效监督执行程序重点环节。
总之,人民法院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发挥各项执行机制的联合作用,使人民法院既能依法独立行使执行权,又能依靠各方力量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充分发挥机制的保障作用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要在实践中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经验,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积极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执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减少因执行难而造成执行积案的产生,使执行工作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