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频繁砸车还挺忙 有期徒刑加赔偿
作者:刑庭 董海燕 发布时间:2021-09-02 19:42:27
2021年7月29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在15日内盗窃达7起之多,且作案手法都是撬碎车窗盗取车内物品,不仅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出行便利,更加损人利己。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人家属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被告人家属由最初的不愿意赔偿到自愿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在开庭前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最终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提醒大家:车辆不是“保险箱”,希望广大车主不要将现金、首饰、烟酒等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尽可能为车辆安装自动警报和监控装置,选择正规停车场地,不要将车辆单独停放在偏僻处,不要给盗窃者可乘之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