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民意沟通 法治中国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做企业的“守护神”

  发布时间:2013-12-17 21:51:14




    近日,港华燃气公司富区分公司为富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国合和该局干警邢丽娟同志送来了写有“公正执法者、企业守护神”的大红锦旗。

    港华燃气公司富区分公司是一起拖欠燃气费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该案被执行人是我区招商引资企业中海翔宇公司,涉案标的额高达75万元。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被执行人是招商引资企业,在保护本地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营造诚信公平的司法环境和投资环境,解除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注重强化和谐执行意识,在促进双方和解上下功夫。他们深入研究案情,充分考虑涉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案件事实、梳理法律关系,寻找案件突破口,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推动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多次与被执行人约谈,到其企业了解情况,在两个月时间里,多次深入企业,不辞辛苦,奔波在富区、齐市和泰来县之间。看到风尘仆仆、耐心、真诚的法官,被执行人被深深的打动了,在两位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终于同意以机械设备抵75万元欠款,双方对结果都表示信服和满意,实现了互利共赢的执行效果。申请执行单位特意为办案法官送来锦旗,称赞他们是企业的“守护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