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紧扣主责主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诉讼服务中心干警主动走出法院,前往当事人家中调查取证,真正实现了减轻诉累,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法官,我的丈夫去世了,我想要继承丈夫留给我的房子,但是有两人没法来法院,应该怎么办啊?”
该案是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告王某芝的丈夫去世,留下一处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原告与其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有四名子女,其中次女王某萍病故,属于王某萍的继承权转移到其丈夫江某臣及独生子江某超身上。
由于该案涉及当事人较多,其中两名被告一人患有身体疾病,另一人患有精神残疾,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原告年纪较大,准备材料并不充足。了解情况后,立案庭干警主动联系速裁团队法官,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最大限度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司法便利。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上门服务”,双方最终达成调解,五被告均自愿放弃对该房屋享有的继承权,房屋由原告王某芝继承。
近年来,富区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增进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从小、从细做起,从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入手,真正充当起调节矛盾的“减压阀”,把“温暖、服务、帮扶”送到家,在“边调边聊”的过程中,既能让当事人学到法律知识,又能化干戈为玉帛,真正做到让法律走出法庭、让法治走进人心。
来源:立案庭刘佳林
编辑:李新茹
审核:单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