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7月15日 星期二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民意沟通 法治中国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种子不发芽?原来竟是假!

发布时间:2021-12-16 18:39:41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物资

    其质量好坏

    直接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

    如果买到假种子

    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农民王某某一直从事马铃薯种植工作,机缘巧合下通过微信认识了房某某。双方约定由房某某提供土豆种子,种植成功后,房某某以每亩1450元的价格回收。双方签订合同后,房某某在明知沈某没有销售种子资质的前提下,依然带王某某来到沈某经营的种子商店,购买了33吨“黑金刚”小土豆种子。

    王某某在种植后发现,这种土豆种子的出芽率很低,近乎绝产。遂立即向黑龙江省龙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提出申请,后由执法大队委托黑龙江求实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沈某、房某某销售的种子进行鉴定。经鉴定,“黑金刚”土豆种系假种子。

    在法律的威慑下,沈某、房某某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愿意赔偿王某某的损失。最终,一被告人沈某犯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被告人房某某犯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王某某对二人表示谅解。

    在购买种子时,应从正规的经营场所购买,选择国家或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品种,并要求销售者出示种子质量合格证。购买后,应保存购货单及支付凭证等,并要求销售者出具相关票据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同时,种子销售经营者也应严守法律底线,杜绝销售假、劣种子,一旦出现问题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刑庭董海燕

    编辑:李新茹

    审核:单鑫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