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说”法丨房屋装修不靠谱 干到一半人跑路
近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被告所在地为高风险地区,无法出席庭审,承办法官没有让疫情阻碍公平正义的脚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充分运用互联网“云庭审”,在兼顾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调解双方矛盾。
》案件详情《
原告康某某与被告梁某某于2018年5月16日签订《室内装修合同书》,约定被告为原告所有的富拉尔基区某处房屋进行装修,总价4万元。原告于2018年5月至6月间,分别三次给付被告4.2万元装修款,被告对房屋进行了部分装修后,便不再履行装修义务。
原告与被告协商,约定于2018年7月15日前返还剩余装修款2.7万元。然而还款期到后,被告却没有按时还款,并以种种理由推托不还,后期更是失去联系,故原告诉至富区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几经辗转,通过走访社区和派出所找到被告的父亲,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终于取得被告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联系,法官了解到,被告所在地为疫情高风险地区,无法出席庭审。在取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官决定采用“云庭审”开庭。
庭审开始前,法官通过微信耐心告知双方当事人操作步骤,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庭审过程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晓之以理,在法理上讲明合同违约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情理上讲清欠账还钱的法律依据,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法官寄语《
装修房子是一件大事儿,为了避免此类风险,最根本的解决方式是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在验证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相关资质后,签订正规的装修合同。如果确实不想用正规的装修公司,也要对工人、“包工头”的个人装修资格进行查验,签订相对完善的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要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装修材料型号、品牌及工期等要明确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施工时要注意安全检查,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民庭 韩杨
编辑|李新茹
审核|单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