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了一起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纠纷,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该业主诉至法院。
案件详情
接到案件后,陈法官立刻约谈当事人,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详细的抽丝剥茧,本案的矛盾点逐渐浮现,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纳拖欠的物业费,业主却觉得自己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拒绝支付物业费。
陈法官运用丰富的沟通经验,与双方建立了信任,以专业的工作态度释法明理,设身处地理解双方当事人的难处,最终促成双方和解。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在业主缴纳物业费的一个月内,对业主反应的房屋漏雨和相关设施不完善情况进行修葺和整改。物业管理公司一方撤回起诉。
我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就像每天朝夕相处的“邻居”,难免会产生矛盾,有时只需要一次暖心的沟通、一次不推诿的行动,就能化干戈为玉帛。当你尊重他人的时候,他人也会同样尊重你,很多难题自然迎刃而解。
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公司不满意,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进行整改。在要求物业公司整改行为无果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到当地住建局等政府部门进行投诉。同时,业主也可以向法院提供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证据,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平时多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包括照片、视频、与物业公司交涉的录音、因物业服务不到位造成自己损失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