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执行人芦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经本院多次传唤未到,面对生效判决、调解书置之不理,收到执行传票依然视若无睹。以上这些,都是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经常采取的把戏。
清晨六点钟,在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沣的带领下,富区法院的执行局干警们整装出发,火速抵达被执行人王某经营的养老院外。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本院干警无法进入养老院,只能采取蹲守的方式,直至中午12时10分,蹲守干警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立即将其拘传至法院。
因被执行人王某被本院多次传唤,均无故不到,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本院依法对其下达罚款决定书。直至当晚,执行员对王某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讲明了继续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逐渐使王某的态度有所转变,后经本院居中调解,申请执行人芦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给付3 000.00元。
案件虽小,但执行干警从不小看案件。此次行动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富区法院执行干警们吃苦耐劳、脚踏实地,坚持依法强制执行,树立法院执法权威,全心全意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职责使命。
来源|执行局 谢雪松
编辑|李新茹
审核|单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