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破产重整案件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企业破产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职。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依据《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成立破产管理人选任评审小组。
为保证管理人选任的公平性,评审小组成员由破产合议庭的三位成员及四位审判委员会成员共同组成。
2022年7月18日下午,富区法院召开第一次管理人评审小组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评审关于赵某申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四家管理人选任。
会上,各位评审小组成员对四家管理人的从业资格、从事破产管理工作的业绩以及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选,最终选定三家机构入选该破产案件的摇号资格。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是采取公平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一次重要实践,为办理破产案件选定破产管理人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又一力举。
来源|民事审判庭 汪宇
编辑|李新茹
审核|张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