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积极作用,帮助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及时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实际履行能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办法(试行)》。7月27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律师调查令办法》的出台背景、出台意义和主要内容,党组成员、副院长于跃忠出席并主持此次学习会。
该办法明确了调查令申请主体和实行阶段,突出保障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诉讼权利。明确了律师调查令的操作流程、持令律师及协助调查人的义务,同时明确了持令律师、协助调查人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通过此次学习,民事审判庭全体成员充分认识到律师调查令对提升民事工作效率的重要性。下一步,富区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抓好《律师调查令办法》贯彻落实,从源头上缓解当事人举证难、诉讼难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来源:民事审判庭 汪宇
编辑:李新茹
审核:张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