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年味也愈来愈浓,在这阖家团圆的日子里,为了让胜诉当事人过上一个安心年、暖心年,富区法院充分利用春节前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确保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得以尽快解决。
在申请人鞠某与被执行人张某、黄某、A出租汽车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某驾驶车辆将申请人鞠某撞伤,后经法院判决需赔偿申请人鞠某各项损失3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申请人鞠某因此次事故瘫痪在床,家庭生活困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得知情况的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达成和解后,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执行干警利用春节假期的“黄金时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在解决案件矛盾的基础上,秉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从情理和法理出发,着重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抵触情绪,循序渐进给各方当事人做工作,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年的脚步渐近,司法为民的情谊更切。富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利用春节前后的宝贵时机开展执行会战,强力打击规避、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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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执行局 张新颖
编辑|李新茹
审核|单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