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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区法院丨“破”而后立 助推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3-02-27 23:37:28



为加快完成我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行列”目标,按照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动态调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办理破产工作专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富区法院坚持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务求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构建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立足审判职能高效处理破产案件

富区法院开通破产案件“绿色通道”,配备精干力量负责持续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破产案件立案效率。2022年度累计收受破产、清算案件54件,结案53件,结案率99%。

 

2. 完善制度机制提升破产案件质效

出台《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试行)》《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破产管理人选任评审小组,全面推动和规范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进一步推进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3.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富区法院与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破产企业退出市场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企业注销办理效率,畅通破产企业的市场退出通道,富区法院与富区财政局联合出台《富拉尔基区区级企业破产案件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保障困境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有效救治及有序退出,着力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的问题。

 

下一步,富区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高院、市中院相关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对接市中院安排部署,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同时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畅通破产企业的市场退出通道,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富拉尔基区经济提质增效。


-END-

来源|民庭 汪宇

编辑|李新茹

审核|单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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