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2022年1月,被告李某在某歌厅中央“引吭高歌”,喝酒“上头”的原告刘某将啤酒瓶子扔向李某,此行为激怒了被告李某、孙某和吴某,三人与原告刘某互相殴打,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原告刘某伤后入院治疗9天,共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综合考虑纠纷发生的经过、损伤情况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最终原告刘某和被告李某、孙某、吴某同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这起因喝酒“上头”引发的纠纷落下帷幕。
以调解息诉争,化干戈为玉帛。富区法院将继续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在纠纷中的作用,在掌握社情民意上下功夫,提高化解矛盾效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温馨提示
我们在日常交往中,难免会发生摩擦与矛盾,遇事不要“血气方刚”,要三思而后行,多理智思考,多沟通交流,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好习惯,共同维护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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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审判庭 刘笑
编辑|李新茹
审核|单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