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本次执行行动通过集中开展搜查等强制措施,重点解决涉民生案件和群众“急难愁盼”的案件。一方面积极应对申请执行人诉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执行法官维护胜诉权益、树立执行权威的决心!
2016年申请人庞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案件款六万七千余元,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案件于2023年4月4日申请执行。富区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法官苍松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立即召集全体参战干警集合整备。简短的战前动员后,随即公布了行动方案,苍松法官带领1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张某家进行搜查,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因案制宜,灵活采取执行措施,结合案件实际,集中力量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调查、拘传等措施,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警车3辆,出警11人,执行结案2件,其中执行完毕1件,达成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17.5万元。
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彰显了富区法院坚决打击“老赖”、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院执行局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信用惩戒、拘传、拘留、罚款和移送拒执罪等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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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执行局 张新颖
编辑|李新茹
审核|单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