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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富区法院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发布时间:2014-03-05 08:39:38



    日前,被害人王某的父亲为富区法院送来一面写有 “包公在世、执法如山”的锦旗,对富区法院法官在审理、执行其女儿健康权纠纷案件中“一心为民、廉洁执法”的精神表示赞赏和感谢。

    该案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与被告孙某原是富区一家金店的同事。2013年8月的一天,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后,孙某用拳脚将王某打伤,王某伤后入院治疗,花费医疗费6千余元。公安机关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因孙某不予赔偿王某的损失,致使王某诉到法院。

    案件到法院后,原告父亲作为代理人情绪非常激动,在法院大吵大闹,态度非常恶劣。主审法官王龙怀耐心的对其进行劝导,劝其理性解决问题,并多次与原告父亲到沿江派出所核实案情。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主审法官情理结合,对被告进行说服教育,秉持一颗公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背对背做双方调解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孙某却未履行调解协议,离开了富区到外地打工。这使原告父亲非常气愤,再次来到富区法院申请执行。原告父亲到执行局后情绪异常激动,执行局局长刘亚轩亲自接待了原告父亲,表示“非常理解他的心情,作为父亲出于爱女心切,情绪激动、情有可原,但同时也要相信法院一定会为其伸张正义”。事后,刘局长与执行人员认真研究案情,制定了执行方案,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在充分掌握孙某行踪后,执行人员放弃星期天休息时间,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孙某,为原告执行回赔偿款。

    看到刘局长和执行员赵文哲风尘仆仆的为自己女儿的案件奔走,王某父亲深受感动。他说:“富区法院的法官在办案中不抽当事人一根烟、不吃一顿饭,清正廉洁,一心为老百姓办实事,真是老办姓的贴心人啊。当初来法院对法官不理解,到法院大吵大闹,真是惭愧。这面锦旗不仅向富区法院的法官表示感谢,也表达我深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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