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新“枫”景丨坚持能动司法 强化案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3-12-01 20:00:21
年初以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如我在诉”的真情实感,不断拓展诉源治理“解题思路”,全面激活司法服务“神经末梢”,大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综合性化解、源头性化解,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以能动司法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2022年夏季的一天凌晨,被告人林某和朋友王某等人在富拉尔基区某歌厅唱歌。期间,王某与歌厅老板杨某等人在门口聊天,恰逢被害人赵某酒后乘坐出租车来到某歌厅门口与王某发生言语冲突。被告人林某见状上前为朋友出头,一脚将被害人赵某踹倒,致使赵某头部与地面发生碰撞。
发生肢体冲突后,歌厅老板杨某两次欲劝被害人赵某离开,在拉扯过程中被害人赵某又数次摔倒在地。后赵某的两位朋友赶到,将受伤的赵某送回家中,当天下午,朋友发现赵某昏迷不醒,火速将其送入医院抢救。数天后,赵某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亡原因是头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和双方的矛盾焦点,在对双方进行详细询问后,得知被害人家属和被告人林某及家属均有调解意愿。被告人林某及家属愿意积极寻求和解,同意赔偿人民币10万元,但被害人赵某家属要求被告人赔偿人民币80万元。双方认可的赔偿金额相差甚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切实解决问题,承办法官王龙怀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邱红多次开展调解工作,从双方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推心置腹、设身处地劝说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解决方案。经过多次调解,被害人家属要求的赔偿金额从80万减少到50万、40万,最后同意一次性给付其人民币30万元。但被告人林某家属四处奔波,只筹借到人民币20万元左右,仍然未能达成和解。
院长郭顺达得知情况后,详细了解案情细节,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分管院长于跃忠等法官参加会议,共同研究讨论案件争议焦点。同时,郭院长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开展“背对背”调解,综合运用法理与情理,对被害人家属主张的赔偿金额,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耐心解答。经过释法明理,被害人家属做出了让步,减少了赔偿金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同时,被害人家属与其他民事被告也一一达成和解,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将多点发力,持续健全和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诉前调解的重要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把“抓前端、治未病”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融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各领域,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刑事审判庭 刘小溪
一审|王英凯
编审|李新茹
三审|吴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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