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晋先“强院”为民行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让工友们安“薪”过年 发布时间:2024-02-08 09:35:35
“感谢你们,为我们农民工的辛苦付出!谢谢富拉尔基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近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多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农民工们送上真金白银的拜年“红包”,让工友们“安薪”过年。
年关将至,富区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党组成员、副院长于跃忠的带领下,组织法官们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场将农民工工资结清。
在数名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讨回自己血汗钱的农民工集体撤诉,并通过微信、感谢信等方式向法官们表达感激之情。本次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从根本上解决了工友们的“烦薪事”“忧薪事”。
在本次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某公司将其修建钢结构库房的工程发包给本案涉及的另一被告纪某某。根据某公司自述,双方约定案涉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大包,如纪某某在工程期间存在垫资情况,则按照每平方米20元进行计算;如不存在垫资情况,则以每平方米18元计算。某公司法人先行向纪某某转款6万元,由纪某某寻找工人进行施工。
该系列案件中的原告农民工们分别通过朋友、老乡介绍,来到案涉工程场地为某公司建设钢结构库房。农民工陆续进场工作后,某公司为农民工们开具证明,作为他们在疫情期间出入施工场地的依据,农民工们需要每天进行考勤。后因无人支付工资,农民工们停止施工并撤场。期间,某公司也曾与劳动局工作人员前往案涉库房施工现场,对工程量进行测算,某公司自述农民工们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全部工程量的五分之一。
本院多位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帮助双方调解,经协商,某公司同意支付农民工们的工资,而农民工们同意某公司对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场将农民工工资全部给付,农民工们向本院申请撤诉。至此,在春节到来之前,该系列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次系列劳务合同案件的顺利解决,是司法为民宗旨在法院日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富区法院紧抓矛盾产生原因,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打好年底“收官战”。在今后工作中,会继续坚持多想一层、多说一句、多做一步,以法治“力度”捍卫民生“温度”,在推动诉源治理的道路上彰显法院担当。
来源丨民庭 孙雨薇
一审丨杨力
编审丨李新茹
三审丨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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