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调纠纷巧化解 能动履职护春耕——富区法院田间送法化解“一根垄”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30 10:44:34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主动靠前服务群众,法官和调解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保农、护农、利农上出实招。
长青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静的“龙法和”小程序提示收到一件土地纠纷的案件,刘静简单了解案情后,立即与诉调对接法官党军商议,驱车前往村里进行调解。
“我家地里去年种的玉米,到了收成的时候,安某私自多收割我家土地‘一根垄’的玉米,把我家的玉米给收走了,价值五百多元,损失的金钱只是一方面,眼瞅着又到撒种子的时候了,必须将这根垄的使用权说清楚!”刘某说道。
刘某相邻土地使用权人为王某,王某将土地承包给安某种植。安某表示“在秋收时,我就是按照承包的土地进行收割的,这‘一根垄’的玉米收成不属于刘某,我没有收割错。”
此前,刘某也多次找到相邻土地的王某、安某协商,均未协商一致。五个多小时过去了,眼看天色渐黑,双方当事人还是僵持不下,党军法官和调解员刘静决定立即前往田间实地调查,并邀请村长一同化解矛盾纠纷。
经过查阅土地承包相关资料,再次重新梳理案情,法官和调解员耐心地向王某和安某释法说理,使王某认识到是自己将土地承包时未向安某说清土地的边界,安某也表示不应该不了解情况就进行收割。最终,王某和安某同意各自承担一半赔偿责任,当场向刘某赔付290元。虽然本案标的额只有500多元,双方争议的焦点也只是相邻土地“一根垄”的问题,但是涉民生纠纷无小事。
“法官+调解员”的调解模式,能够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让“诉”止步于“源”,有效提升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富区法院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原则,力求高效快捷化解每一件基层矛盾纠纷。
粮食是民生之根本,耕地问题关系到粮食安全。“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使矛盾纠纷的化解覆盖至全区各个社区、村委会等基层治理单位,依托小程序有效联通当事人、基层治理员、调解员、行政机关人员和法官,实现了矛盾纠纷“在家门口”一站式化解。
下一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不断延伸司法触角,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扎根田间地头,高效化解纠纷,用心、用情、用行动为民办实事,为春耕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丨立案庭 张新颖
一审丨周 姗
编审丨李新茹
三审丨吴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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