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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强院”为民行丨乘“枫”破浪!将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4-08-20 11:30:57


   巡回路上奔波跋涉、田间地头释法说理、群众身边定分止争……为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群众诉累,更好地解决相邻土地纠纷,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单鑫星法官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多方参与调解等措施,将法庭设在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因水田跑水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


   本案是一起相邻土地利用关系纠纷,接到案件后,单鑫星法官带领书记员徐子航深入海格村,向村支部书记了解涉案土地的实际情况,并在村书记等人的带领下,走上田间地头,实地勘察案涉土地情况,耐心核实原告、被告反映的问题。

   在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和矛盾点后,单鑫星法官意识到,如果只是单纯的就案办案,无法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了真正从根源化解“积怨”,法官协调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共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让矛盾纠纷“干戈化玉帛”。但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坚持诉诸公堂。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海格村、开在老百姓家门口,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认真听取陈述和辩论,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案件顺利审理结束。

   “巡回审判”移动的是国徽和法槌,不变的是“如我在诉”的理念和司法为民的情怀。下一步,富区法院将继续以民生案件为着力点,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在“田间地头”传递司法温暖,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需要,司法的脚步就走向哪里”,带给人民群众满满的获得感、稳稳的幸福感、妥妥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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