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髓要义,准确把握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更好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审判工作“纲”和“魂”。党组书记、院长郭顺达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上再深入、认识上再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要原原本本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常学常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要全面系统学,牢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尤其是“十一个坚持”;三要联系实际学,以人民为中心,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四要及时跟进学,及时高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指示、新要求,转化为推动富区法院“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法院日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紧紧围绕“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