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先生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百姓高效执行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了富区法院于跃忠法官手中,感谢于法官的公正审判,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对富区法院审判人员司法为民、热心服务的工作作风和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给予诚挚感谢和充分认可。
2025年1月,刘某驾驶出租车正常运营时与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的出租车因车辆维修停运了7天。他主张因停运造成的损失应由王某支付,但王某不予认可,理由是停运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刘某向富拉尔基区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营运车辆产生停运损失,这笔钱该由谁进行赔偿?经过案情梳理,结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法庭查明保险公司未就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中的免责条款内容向投保人进行提示说明义务。该笔停运损失赔偿应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于跃忠法官带领书记员杨添走访出租车公司,详细了解出租车营运情况及收入状况,结合刘某提交的近半年营运流水、出车记录等证据,参考本地出租车行业平均收入标准,经过仔细核算,将索赔金额合理调整为每天238.26元,故停运七天的损失金额应为238.26元/天×7天=1667.82元。
法庭宣判后,于跃忠法官耐心对原、被告进行释法析理,结合法律规定、程序适用等一系列问题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结果予以认可,并当场表示服判息诉。目前,该案已经生效,刘先生顺利收到了赔偿款。
刘先生说:“我这个案子金额虽然不大,但是你们的认真劲儿不减,让我感受到富区法院司法为民、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真正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内涵。”
锦旗无言,民心有声。下一步,富区法院将继续秉承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理念,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将公平正义化作百姓掌心实实在在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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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刑事审判庭 杨添
编审丨李新茹
二审丨邱 红
三审丨吴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