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一场在养老院里的庭审拉开序幕。
近日,富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继承案件,因一方当事人年龄较大,行动极为不便,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当事人居住的养老院,让人民群众感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原告陈某兰与丈夫婚后育有三个儿子,2002年大儿子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随后与妻子侯某荣登记结婚。婚后两年多,大儿媳侯某荣离家,二人婚后无子女。2020年,大儿子因病去世,留下位于富拉尔基区铁北办事处甲区房屋一套,该起继承案件就是围绕这套房子开始的。
在本案中,原告陈某兰与被告系婆媳关系,且大儿媳侯某荣离家已经十多年了,原告陈某兰未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办案法官李颖接到案件后,立即启动系统查询,几经辗转查询到侯某荣的电话,通过电话送达后成功确定了开庭时间。
原告陈某兰已是耄耋之年,虽意识表达清晰但行动不便,其丈夫、儿子均已去世,没有合适的诉讼代理人,也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参与线上庭审。考虑到老人的实际困难,与其让老人饱受舟车劳顿之苦,不如由法官主动“上门服务”。办案法官李颖和书记员刘欣在开庭当日提前来到养老院,搭建了一个临时的庭审现场。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法官详细了解双方诉求,抓住双方矛盾源头,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疏导,为十多年未曾见面的婆媳解开了心结。最终陈某兰与侯某荣达成和解,案涉房屋归陈某兰所有,陈某兰给付侯某荣房屋分割款3000元。签字确认时,陈某兰紧握住法官的手,不停地说着:“谢谢你们,谢谢……”
下一步,富区法院将继续贯彻“如我在诉”理念,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实际行动让法锤掷地有声,用司法温度守护安心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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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综合审判庭李颖
一审丨洪 涛
编审丨李新茹
三审丨吴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