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拉尔基区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起执行案件时,面对有积极履行意愿的当事人,主动提供信用修复指导,为被执行人打通了信用修复“快车道”,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被执行人提供了“信用重生”的机会,实现了双方的共赢。
该案件经过审判,进入执行程序。面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法院果断采取了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卡及所有账户进行了冻结,确保其资产无法随意转移。同时,还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执行从来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当被执行人因失信状态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时,执行法官没有一味地进行惩戒,而是给予被执行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履行法律义务的重要性,表示愿意积极筹集资金,按照判决要求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
法院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后,迅速采取行动,解除了对其账户的冻结和限制措施,并为其开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这一证明书,不仅为被执行人提供了信用修复的凭证,也为其在银行成功办理贷款业务铺平了道路。最终,申请人顺利拿到执行款,被执行人也通过履行义务成功修复了信用。
近年来,富区法院执行局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通过强化守信激励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渠道等措施,推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下一步,富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承公正、高效、文明的执行理念,不断优化执行工作质效,注重司法人文关怀,持续激发被执行人的履行潜能,确保每一份判决都能得到切实履行,为诚信社会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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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执行局 刘佳林
一审丨刘 伟
编审丨李新茹
三审丨吴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