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房产证,承载着群众的安居期盼,更彰显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成功办结一起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案件,帮助当事人李某拿到苦等16年的不动产权证书。当事人难掩激动,专程送来锦旗向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致谢。
2010年,当事人李某与某街道办事处集资建房办公室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书,交付了购房款现金13万元,并装修入住至今。由于工程结算纠纷、开发商涉诉等原因,房屋过户手续长期无法办理。这16年来,李某多方奔走求助,“办证难”成为压在他心头的顽疾。无奈之下,李某向富区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韩景楠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与庭室领导深入研判症结,针对责任主体不清、手续链条断裂等难题,多次深入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等部门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追加开发商为共同被告,积极沟通协调,经两次庭审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相关单位协助李某办理过户手续。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姜洪禹全程跟进、紧盯不放,针对税费等梗阻问题,先后协调税务、住建等多个部门,全力打通办证“最后一公里”,李某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困扰多年的烦心事彻底解决。
近年来,富区法院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涉民生、涉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重点攻坚方向,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化解合力,用心用情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是富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更是审判与执行联动化解民生难题的真实写照,同时也为辖区20余户同类房屋办证问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思路经验。下一步,富区法院将继续以更实举措、更优作风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让司法温度可感可及,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安居幸福。
来源丨执行局韩景楠
编审丨李新茹
二审丨刘伟
三审丨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