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的数量在逐年增加,法官的办案压力也在逐年增大,面对日益复杂化的发展形势,如何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是时代赋予法院的重大课题。在法院队伍建设中,我们需要典型精神的引领,而翟树全就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脱颖而出的典范。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发展的进程中,是一个多元价值相互存在、相互竞争的时代,法治信仰正在培育和成长期,大力宣传和弘扬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于法院自身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都有积极的时代意义。
一、 翟树全精神的内涵及特征
翟树全,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23年来他曾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件,调撤率达9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用公正廉洁塑造了坚毅的法律之魂,是深受百姓爱戴的乡村好法官。他曾先后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吉林省公正爱民法官等多项殊荣,当选2012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被誉为“最美基层干部”、“公正爱民法官”。
从翟树全的成长经历不难看出,他成长于一片质朴的乡土地,而正是这片沃土,培育了他独有的精神。同时,翟树全精神植根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土壤,展示的是一种积极向上的时代楷模精神,它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要理念、观念和要求在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酝酿产生的重要思想成果,同时也以其特有的内涵丰富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念体系,它一方面直接源于翟树全本人多年来基层审判实践经验,另一方面也从无数优秀基层法官坚持公正为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实践经验中吸取了养分,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笔者将翟树全精神特征概括为如下四点:
(一)扎根基层,展现不畏艰难职业品格。翟树全同志长期扎根农村基层法庭,生活和工作条件都十分艰苦,但他从不向困难低头,甘心情愿工作在广大农民群众身边,无论刮风下雨,无论白天黑夜,只要百姓需要,他就会及时出现,以小法官之优良品格展现法律人的大爱之心。基层法院工作是法院整体工作的神经末梢,不容忽视,需要正是像翟树全这样的善于攻坚克难、任劳任怨的优秀法律人才。
(二)司法为民,镌刻无私奉献时代丰碑。古语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因为有了崇高的爱民道德境界,翟树全才立足平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多年的工作经验中,翟树全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始终坚持“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并总结了独具特色的“十大调解法”即公平对待法、充分倾听法、寻求外力法、细节取胜法、切中要害法、趁热打铁法、诙谐幽默法、回顾往昔法、亲情感化法、说服教育法,全心全意化解矛盾纠纷,无私奉献于审判事业,造福本土百姓,保护一方平安。
(三)秉公办案,坚守清正廉洁职业操守。尽管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但翟树全始终恪守廉洁自律,坚持秉公办案,能够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二十余载从未办过人情案,拒绝吃请和各种形式的贿赂,坚决不喝当事人一杯酒、不拿当事人一分钱、不要当事人一点礼,树立了当代法官的清廉形象,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的尊严和权威。新形势下,国家公职人员亟需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自己的心灵创造一方净土。
(四)公平公正,传递法治精神正能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传递法治精神正能量,需要每一名司法干警端正心态,不偏不起,严把公正关,翟树全正是这样的人民的好法官。法律不能“和稀泥”,法官定分止争不能以牺牲公正为代价。
二、翟树全精神的时代价值及实践启示
弘扬法治精神是党中央反复强调的,翟树全就是法治精神的实践者、传播者和捍卫者。我们当今的法治精神是什么,从法院来讲,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维护公正、促进和谐、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这就是我们的法治精神。翟树全惩恶扬善,对那些不孝的、违约的、侵权的当事人毫不留情,严肃批评教育,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有效制裁,惩恶的同时也就扬了善,在翟树全身上,法官的职业精神、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当代中国法治精神均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一)基层的工作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当下广大人民群众都热衷追求丰裕的物质生活,要求工作环境好、工作难度小、工资待遇高,都积极奔向一线城市谋求发展机遇,缺少自愿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优秀人才。但是,基层工作往往是所有工作的重点,基层岗位更加需要充实人才力量,翟树全精神恰恰就是这样一种时代精神,法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基层工作者功不可没。
(二)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司法干警恪守廉洁公正早已成为时代的呼声。司法的目标在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法官翟树全不为利益所惑,严格依法办案,自觉拒绝腐败之风的侵蚀,这种品质实属难得,欲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使工作赢得百姓的支持与信任,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诚实做人,光明做事。
(三)司法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翟树全同志以自己多年来的踏实工作践行了这一点,确确实实做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意识决定行为,思想指导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法院干警必须将为民服务的理念牢记在心,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落到实处,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这是推动法治进步的内在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中,有四个方面的可贵启示:一是要有对职业信仰的坚守,做法官就要像翟树全那样坚守对法官职业的热爱,才能时刻提醒自己坚持法官职业道德,不为金钱所诱,不为利益所惑,清廉如水,秉公办案,赢取百姓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要有对法治事业的担当,做法官就要向翟树全那样有甘于担当的品格,不管什么棘手的案子都敢接,不管多么复杂的案子都要办,不管什么样的当事人都会耐心接待,忠诚拥护法治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三是要有实现公平正义的智慧,要向翟树全那样,提高与群众沟通的能力,针对案情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件,寻求不同的沟通方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特定的矛盾焦点指定纠纷化解方案,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关注群众的真实诉求和情感,把法律权威融入朴素的人文关怀、变成百姓认可的普遍遵循;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法院整体队伍整体素质建设,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每一名法院干警树立了榜样,法院队伍需要这样的标榜人物,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法治社会所需要。
三、 法治社会背景下对弘扬翟树全精神的思考
翟树全式精神代表的出现源于时代召唤,同时也是推动时代进步的伟大力量,弘扬翟树全精神是树立全民榜样意识的需要,是加强法院整体队伍建设的需要,更是法治社会向前发展的需要,我们应时刻以翟树全精神为行动指引,将为民意识牢牢记在心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弘扬翟树全精神,争做时代先锋。翟树全同志是法院系统的杰出代表是政法战线的优秀典型,更是党员干部的楷模,他身上凝结的是全体法官的优秀品质,体现的是人民法官的整体风貌,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号召向翟树全同志学习,争当翟树全式的模范法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目标的时代呼唤。
(二)弘扬翟树全精神,塑造优秀职业品质。翟树全精神应当成为全体法官共同的职业信仰、道德追求和精神力量,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层面。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是检验学习成果和实践效果最好的“测量尺”和“检验器”。全体法官要从思想上秉持“翟树全精神”、感情上贴近“翟树全精神”、工作上体现“翟树全精神”,坚持秉公办案,恪守廉洁准则,一心一意为民司法,全心全意为民解忧,尽职尽责献身审判事业,为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树立新形象而奋力拼搏。
(三)弘扬翟树全精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在当今法治社会背景下,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抓好执法办案,认真总结推广翟树全的工作方法和办案技巧,不断激励广大干警公正执法、高效办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司法良知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廉政建设,切实提升人民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提升司法公信力,向全社会展示当代人民法官的思想情操和精神追求,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亲近司法、信赖司法、拥护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