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根基,化解家事纠纷既要以法律为准绳,也要用温情解“心结”。近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朱英男以柔性司法化解积年矛盾,依法厘清夫妻财产归属,帮助双方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的良好效果。
庭审初期,夫妻双方各执一词、对立情绪严重,矛盾一度难以调和。为最大程度弱化对立情绪、回归家事纠纷本质,朱英男法官摒弃了传统法庭的严肃布局,采用家事法庭的“圆桌庭审”,将“原告、被告”的对立称谓改为“丈夫、妻子”的身份称谓。通过场景与称谓的调整,有效缓解当事人的抵触心理,打破了对簿公堂的紧张氛围,时刻提醒双方,彼此是相守相伴的家人,而非针锋相对的对手。
庭审中,法官没有简单粗放的“一判了之”,而是与书记员一起开展情绪疏导,结合案情实际,向双方讲解有关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引导二人理性看待婚姻破裂的事实。在法官情理相融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情绪逐渐平复,主动放下对立心态,自愿协商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关乎家庭和谐,关乎社会稳定。富区法院将持续深耕柔性司法,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以暖心细节消融家庭矛盾坚冰,以法理温情兼顾审判实效,守护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睦,以“小家”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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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民事审判庭 刘芮旗
编审丨李新茹
二审丨周 姗
三审丨吴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