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重阳节的到来,9月30日上午,富区法院的法官们走进辖区老年大学,为老年大学的学员送上一份法治大餐。法官们观看了老年大学文艺演出,并与老年大学学员互动交流,特别是针对老年人所关注的赡养、继承、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法律问题一一做了解答,受到了老年大学学员的热烈欢迎。近年来,富区法院坚持采用“2+3+4”工作法,切实加强了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畅通两个渠道。为老年人开通维权服务热线,方便老年人咨询,针对年迈、腿脚不便的老年人,可通过热线预约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开庭、上门调解等诉讼服务。开通维权绿色通道,针对涉老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判决、优先执行的“五优先”工作模式,使此类纠纷尽快解决。
二是把握三个原则。司法便民原则。一切工作从方便老年人诉讼的角度出发,尽最大努力减轻老年人的诉累。调解为主原则。在处理案件的方式上,首先考虑调解,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矛盾。深入调查原则。除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外,还要对双方的邻居、亲戚等进行走访,深入调查了解矛盾产生的根源,为案件把脉,针对症结下药,有效解决纠纷。
三是做好“四同”工作。法官群众同参与。法官同基层组织、人民陪审员一起做当事人工作,发挥多元力量化解矛盾的作用,共同解决纠纷。法理情理同运用。以法理教育人,以情理感化人,让当事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并积极改正,最终转化为自觉行动。审判宣传同进行。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尽量采取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公开宣判的形式,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又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审理回访同衔接。案件审结后适时进行跟踪回访,及时消除案件的后续隐患,防止纠纷“反弹”,确保老年人维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