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区法院向辖区钢厂技工学校发司法建议书,建议该校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园治安管理,并结合真实案例到学校讲法制课,通过以案讲法等形式,促进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在学习职业技能的同时,做遵纪守法的青年。技工学校的学生是在校学生的特殊群体,虽然面临走向社会,但仍存在思想不成熟、情感体验单一、思维方法不稳定,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等特点。富区法院在审理技校学生刘景鹏、蔡晶波、孙若岩、赵宇、杨光、蔡景龙、陈建宇故意伤害及技校补习班学生白宇萌、王梓健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技校学生法制观念不强,学校在管理制度、法制宣传等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因此向该校发出司法建议书。
2011年5月19日在技校大门对面道边发生一起聚众斗殴及由聚众斗殴转化的伤害案件,该校学生刘景鹏、蔡晶波、孙若岩、赵宇、杨光、蔡景龙、陈建宇及其他同学共计30余人和该校补习班学生白宇萌、王梓健等10人互相斗殴,造成1人重伤、1人轻微伤的后果。同时,此起案件的发生不但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而且对学校的声誉也形成一定的负面效果。富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上述9名学生知错认罪,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前提下,对其均予以从宽判处相应的刑罚。
富区法院针对案情从三方面向钢厂技校提出建议:一是学校在向学生传授专业技能的同时,应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将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到整个教育体系中,配备专门人员,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学生法律修养,解决学生法律知识淡薄的问题。二是强化校园管理秩序,建立完善的校规和内保制度,杜绝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涉案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通过教育、感化,使他们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遇到问题时要懂得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加强自律,严格要求自己,放下包袱,安心学习,坚持完成学业,将来要把学到的技能回报给社会。
该院的司法建议书引起了校方的高度重视,认为富区法院的建议符合学校实际,学校采纳了该院建议,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和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富区法院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派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为学校讲法制课,送法进校园,确保了司法建议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