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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区法院四项举措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做足准备

  发布时间:2015-05-05 14:31: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立案登记制的顺利实施,富区法院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结合本院的实际,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转变观念,做足思想准备。在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后,迅速组织党组成员、立案庭、民庭、行政庭等相关部门全体干警召开会议,对《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对周强院长等领导的讲话进行了领会,转变观念,统一认识,强化“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意识,从思想上做足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准备。

    强化措施,提升服务水平。拓宽立案途径,利用本院门户网站的网上预约立案平台和服务电话,推行网上立案和预约立案服务,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减少当事人因材料不全往返的诉累。加强巡回立案制度,为行动不方便等到法院立案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加大力度,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中的登记立案范围和程序做好立案工作。

    积极应对,健全配套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案件的不同阶段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过滤分层”。做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对不适宜调解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通过繁简分流、速裁、督促程序等方式快速化解,仍未解决的纠纷,再进入审判程序,最大限度地节约审判资源。并借助基层民调组织、人民陪审员等“院外人”的力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庭前准备程序,力争使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严惩滥诉,保障立案秩序。提高法官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冒充他人提起诉讼等虚假诉讼行为的甄别意识,提高司法警察对维护立案登记秩序的保障意识,并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严重扰乱立案秩序等违法滥诉行为进行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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