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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满同行促销抢生意 大打出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6-24 14:38:37


    为招揽更多的顾客光临购买手机,一家卖手机的销售店想出了一个“好主意”,用音箱高声循环播放促销广告。没想到对面的商家嫌“音箱”声音太大抢了生意,两商家的老板为此发生了争执并大打出手。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7月24日8时许,被害人付某在嘉禾县石桥镇步步高商场门口用音箱高声播放促销广告,商场对面经营手机的被告人周某认为该声音过大,要求放小些,付某认为对方是害怕被抢了生意,同是经营者,对方没资格让自己将声音调小,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进而打架,被告周某一时怒火上头,操起扁担将付某左手臂打伤。经鉴定,付某伤情构成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周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与被害人付某达成和解协议书,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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