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司法公信,近年来,富区法院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打好执行“组合拳”,切实提高了执行质效,标的款实际到位的案件比例明显增加。几年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500余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3.97亿元,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60余万元,为金融机构清理贷款2,800余万元,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管齐下——敲响打击“老赖”最强音
“感谢执行法官,是你们为我讨回了公道!”申请执行人王某激动的说。2016年3月,富区法院对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赵某给付原告王某货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履行法院判决,王某遂向富区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被执行人赵某在调解过程中均表示会在约定期限内还款,但时间到期后均未兑现承诺,依旧抵赖不还。经查,赵某在富拉尔基区拥有两套房产,还有小轿车一辆。因赵某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拒不履行,富区法院执行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小轿车和一处房产依法扣押、查封。最终,赵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共同前往法院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在两天内将执行款全部交付给王某,这起案件圆满执结。
实践证明,只有让“老赖”们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他们才能不敢“赖”。为此,富区法院依法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措施,多管齐下,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通过定期开展“惩戒失信行为宣传周”活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富区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法院网和广场设置的电子屏等平台公开曝光“老赖”信息。同时联动房管、工商、车管所、银行等部门,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协助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协助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确保打赢“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假日执行——全面推进执行工作提速增效
“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第二天,你们就通知我来签和解协议并当场领到了欠款,效率太高了,我给你们点个赞!”张大爷竖起大拇指连连称道。
原来郑某与张大爷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共计货款2万元,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到期后,郑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于是张大爷起诉到富区法院。判决生效后,张大爷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郑某在外地上班,只有周末放假才回到家中。于是,富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利用周六周日的休息时间来到被执行人郑某家中,一边做其思想工作,一边在财产查控过程中,执行法官冻结了被申请执行人郑某的账户,郑某第二天就主动联系富区法院执行员,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当场一次性履行完所有欠款。
富区法院执行局开展“假日执行”已经成为执行工作的新常态,富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勇挑重担,主动包案,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多次来到洪河、罕伯岱、杜尔门沁等村开展突击执行活动,深入农家庭院、田间地头针对一些“老大难”案件,虽然这些案件执行金额不大,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执行干警们通过一次次的耐心劝导、讲法析理,最终有多个案件达成执行和解,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自“假日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富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大量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回款24万余元,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案件也得以妥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互联网+执行”——打造执行工作新模式
富区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查、被执行人财产变现难等执行难题,实现“互联网+执行”新模式的转变,促进执行工作提速。
在执行清积方面,该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点对点系统查控2000余次、涉及277个执行案件的486个被执行人,冻结资金800万元,拘留被执行人53人次。
同时,该院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执行记录仪和执行单兵系统“云互联”,通过3G网络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实现远程双向互动。借助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全面整合执行动态、执行曝光、失信名单、执行惩戒、线索举报、投诉建议等,今年来公开各项信息463次。充分运用12368服务平台,向当事人告知执行进展情况信息1000余条,执行案件沟通率100%。
整合资源——联动纪检监察部门促执行
富区法院新一届党组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确立了“整合资源、多方联动、穷尽措施、加大惩治”的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思路。该院针对个别党员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采取“三步走”,即:一是梳理失信被执行人党员名单,建立失信党员或公职人员台账,方便监督核查;二是及时向区委、区纪委、区组织部等部门进行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纪检监督等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党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畅通惩戒渠道;三是建立联动长效机制。该院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失信党员、公职人员的排查处罚工作。2017年1月24日,中共富拉尔基区纪委下发了通报,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被富区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6名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予以通报,在全市首次对党员失信被执行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做出了处理。富区法院成为全市法院系统首家联动纪检监察部门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