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工作,对照“五个好作风”的标准,富区法院从细节入手制定“五个标准”促进各项工作精细化管理。
一是窗口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在接待当事人中,做到着装规范、真诚热情、文明接待,对当事人询问做到耐心解答,向当事人发放富区法院便民利民三十八项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立案服务。
二是程序标准化。依托数字化办案软件,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则》的规定,建立覆盖立、审、执各项司法活动的具体标准,对程序性事项进行节点监控,使各个节点管理可评、可考、可量化。
三是公开标准化。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员额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我院下发《进一步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的通知》及庭审直播相关规定。在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的同时,倒逼员额法官的庭审规范化,有效发挥庭审功能。认真执行省高院《关于裁判文书有关责任的若干规定》,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减少瑕疵,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接待标准化。为使员额法官办案接待更加规范,整合办公资源,设立5个接待室,安装电脑、电话、摄像头等设施,做到员额法官均到专门场所接待当事人,实现办案区与办公区的分离,使办公秩序井然。
五是政务标准化。对公务报销、诉讼费退费等事宜做进一步规范,将相关流程打印下发至各部门,统一标准,规范财务管理。组织班子成员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统一思想,严格执行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