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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富区法院:百日攻坚再添战果,当日执行回款22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7-11-07 17:08:27



发放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露出喜悦的笑容

    “感谢法院!感谢刘法官,没有你们,我们的钱肯定要不回来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申请执行人邹某、宋某高兴地说。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杨某给付邹某、宋某货款22.041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未履行。2017年10月初,2名申请执行人先后向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富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刘广富受理此案后,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早日履行还款义务,并依法查封其位于富拉尔基区长青乡后水村的300亩种植水稻的土地。在刘广富的耐心劝说下,2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某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卖粮款交到法院优先偿还2名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款。

    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杨某并没有将卖粮款交到法院,也不说明卖粮款的去向,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员刘广富立即找到被执行人杨某,一方面告知其已经触犯拒执罪,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拘留15天罚款2万元。另一方面积极做其思想工作,为了能让申请执行人早点拿到执行款,执行员刘广富和书记员主动放弃了中午吃饭和休息的时间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刘广富和书记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杨某当天将22.041万元案件款交到法院,此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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